浅谈学校课程建设

作者:宝山实验学校 刘炼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30 17:13:55 点击数:

 

国务院在《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随着课程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在学校课程建设实践探索中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我认为在国家、地方课程基础上开设学校课程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近年来,我在积极思考如何推进学校课程建设。我认识到,以管理权限为划分标准的、立体式的、层次分明的三级课程落实到学校中,必须进行统整。所谓统整,即将国家、地方和学校课程加以科学地重构,使其成为一个有序而高效的学校课程结构。课程落实到学生身上并无三级之分,重构是由基于管理向基于受体(即学生)的再组织。所谓基于受体,即将课程结构视为学生认知、技能、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在学校环境内的全面映射。
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组织落实机构——学校,必须完成国家课程的教学内容,这是底线标准,是实现学生“健康、阳光、乐学”的根本途径。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为了“减负增效”,减少甚至避免重复、陈旧、不适合学生的教学内容,则需要用整合的方式,对其进行校本化。学校课程则是指个性化发展的拓展性课程。根据儿童的兴趣和需要设置,对国家课程进行适当而必要的补充,实现每一个学生的“健康、阳光、乐学”。学校课程是国家地方课程的补充,但不是做简单的加法,而是通过调整内部结构,使二者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
    针对国家、地方和学校课程相互割裂、重复交叉,无法形成完整协调的整体等问题,需要进行跨越边界的课程整合,这是课程结构空间关系中的创新。在此方面,我认为要具体做到“五性一化”,即规范性、协调性、整合性、选择性、均衡性和特色化。
    “规范性”指的是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必须齐全完备;“协调性”指的是课程之间的互补;“整合性”指的是课程之间的融合互通;“选择性”指的是针对学校与学生的差异,学校课程以灵活的选择性适应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均衡性”指的是学校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程类型、具体科目和课程内容应保持恰当、合理的比重,学习领域或学科与活动的规划、设计应体现全面、均衡的原则,课时安排应体现均衡性,而不是平均分配。“特色化”指的是突出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办学思想,适应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学校实际,不仅体现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而且体现鲜明的学校特色。
    随着课程改革不断深入,课程整合也会随之纵深推进。课程整合明显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效率,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效能。但在课程整合过程中不仅要注意整合的课堂效率和学习效能,而且还要注意课程整合限度,不是所有内容、所有学科、所有课程都适合整合的。
我们强调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及个性差异,关注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我校以学校课程建设为着力点,力求满足师生发展需要,深入推进课程教材改革。我校自主安排课程设置,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如本学期我校开设了“场馆”教育课程,让学生走出课堂,进入各类场馆进行拓展性地学习,使学生学到的知识更全面、完整。再比如,我校开展成长记忆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打造联动课程,形成学校特色。我校确定了以“主题”为枢纽和载体,以“联动”为手段,借助“课程统整”,打破课程之间的界限,使学生的知识、能力、思维、情感相互融合、促进。以国家共性基础课程为根基,通过启动、尝试、调整和延展四个阶段来开展学校课程建设,为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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