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寒草 来源:上海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11-13 16:50:58 点击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通知》确立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强调“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
据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新世纪以来,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在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但我国中小学的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既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长效机制要覆盖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此外,长效机制的建立包括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分担资金投入、落实扶持鼓励政策、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并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