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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13 09:58:55 点击数: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教育强国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的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的讲话精髓经过研究决定,区教育工作党委将组织全区校(园)长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时间

  6月19日(周一)全天、6月20日(周二)上午

 三、培训对象

 1.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成职校、校外教育机构等(含特教、工读、民办学校)正职校(园)长、正职书记;

 2.区教育局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全体公务员;

 3.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部长以上干部;

 4.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全体成员;   

 5.区教育学院中层以上干部。

 四、报到时间、地点

 619日(周一)上午8:10前到宝山区教育学院(宝林路29号)报到。

 五、培训地点

 集中培训:教育学院文萃楼 一楼学术报告厅、三楼多功能厅

 分组讨论:教育学院文翰楼教室(具体安排见当天下发培训手册)

 六、培训形式与内容

 (一)开班仪式+主题报告

 1.时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2.内容:(1)开班仪式:区委副书记陆奕绎作开班动员

 (2)主题报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市委党校教授 徐根兴

 (二)专题培训+分组讨论

 1.时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13:30-16:30

 2.内容:(1)专题讲座:《上海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形势与任务》市教卫党委市教委研究室主任  林炊利

 (2)分组讨论: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思与行

 (大会交流+培训总结

 1.时间:6月20日(周二),上午8:30-11:30

 2.内容:(1)大会集中交流

 (2)专题研训总结:以学校为单位完成一份《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思与行》专题发言报告。

 【备注】民办二级、三级幼儿园园长只参加6月19日的主题报告和专题讲座。

 七、注意事项

 1.请按出席范围准时报到,参加培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请向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请假。联系人:王燕平、徐蕾蕾。

 2.19号培训当天提供工作午餐,午餐地点在教育学院。

 3.会场车位有限,请尽量绿色出行。

 

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 

2023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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