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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单位评审答辩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15:05:09 点击数:

宝山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单位评审答辩通知 


各基层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沪教委人[2022]6号)《宝山区教育“十四五”规划》《宝山区教育系统“十四五”教师人才队伍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沪教委人〔2013〕56号文件)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区见习教师培训工作实际,今年5月份启动了新一批宝山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创建工作。根据基层申报情况,现将评审答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评审时间:2023年6月27日(周二)下午13:30-16:00

、评审地点:宝山区教育学院(宝林路29号)

三、评审要求

1.申报学校:17家(名单见附件)

2.评审方式

1)工作汇报:由申报学校校(园)长进行申报工作陈述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围绕创建条件介绍学校已具备“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基础和优势;如申报成功,学校对此项工作的未来思考等;准备好PPT;

2)现场答辩主要根据学校陈述内容专家进行提问,申报学校校(园)长或具体工作负责人进行答辩(5分钟

3)评估打分专家根据工作陈述、答辩情况、申报材料等情况予以打分,最终形成新一轮“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分。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学校做好10分钟现场汇报的准备,汇报PPT625日(周发送至:qlp1975@126.comPPT命名方式:组别+学校简称(组别见附件)。

2.申报学校根据附件中的汇报与答辩时间提前10分钟到区教育学院文华楼206签到、候场。

 

联系人:教育学院师训办 徐蕾蕾 66592552

    教育学院师训办 秦莉萍  13917647020

 

    附件:2023年宝山区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答辩安排.docx

 

宝山区教育局

宝山区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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