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12 15:15:05 点击数:
关于做好特定身份人员
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最新工作提示要求,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对全区教育系统内列入因私出国(境)报送备案人员情况(即特定身份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并将按要求新增报备处级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新提拔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年轻干部调研对象等作为特定身份人员。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职机关和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由教育工作党委负责,各单位党组织具体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我系统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对有关工作要求做如下说明:
1、科级及科级以下特定身份人员管理工作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各单位应按照教育工作党委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以特定身份人员为主,覆盖其他各类人员的相关管理办法。
2、特定身份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应由各单位党组织进行催收及上缴,各单位党组织可先对特定身份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梳理,梳理后登记在册(详见“附件一”)并上缴教育工作党委,同步做好日常的台账记录(台账样张参见“附件二”)。
3、特定身份人员需要申办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以及港、澳、台签注的,需履行一定审批手续(审批表样张参见“附件三”),批准后教育工作党委出具《关于同意××同志申领出入境证件的函》(参见“附件四”,也可在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人携函及相关身份证件至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或港、澳、台签注。证件或签注核发后,若申请人暂不出国(境)的,应在10日内将证件交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登记保管。
4、特定身份人员提出因私出国(境)申请,需履行审批手续(审批表样张参见“附件五”),获批准后,申请人可向教育工作党委领取相关因私出国(境)证件,并在回国(境)后10日内将证件交还。教育工作党委应做好证件的领取、交还以及出国(境)情况的台账记录(台账样张参见“附件六”)。
5、各单位党组织要做好特定身份人员的报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因职务调动、岗位调整、退休等原因,需要新增、变更、撤销报备的,由各单位党组织及时向教育工作党委提出(样张参见“附件七”)。
6、上报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请于4月12日前将特定身份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原件和附件一、附件二(盖党组织章)纸质稿各一份交局a415室张智云;附件一、附件二电子稿同步发送至邮箱bsjyjdwb@126.com。
注意事项:
已报送过的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和处级干部请勿重复报送。
特定身份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如已过期,也无需登记报送。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 王燕平 66592537
张智云 66592567
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