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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宝山区中小学校 “法润校园•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12 10:48:04 点击数:

各中小学校(含中职):

2023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区法宣办相关部署,宝山区教育系统将开展第三个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为组织好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校园,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阐释民法典精神,着力培育广大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能力,为宝山“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351日—531

三、活动主题

法润校园·民法典相伴

四、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师生日常行为、促进校园民主文明法治等方面的规定,与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其中,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各中小学校要把民法典学习纳入总体工作安排,纳入学校领导干部和师生法治教育内容。一是各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黑板报、校园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阵地,对民法典中的法律条文进行广泛而生动地宣传解读,同时在学校图书馆、阅读角、教工之家等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在师生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各校要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开展主题班会课、民法典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民法典讲座、民法典晨读等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各中小学校要在民法典宣传月内至少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于417日(周一)前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计划(见附件)报综治科邮箱:bsyfzx2019@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开展好宝山区中小学校2023年“法润校园·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是我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的一项重大任务。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人财物保障,确保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普法责任

民法典宣传是国家机关共性普法清单,是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中小学校要针对学生群体的心理特点,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典型案例宣讲,使民法典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学生实际,增强互动性和参与度。

(三)注重舆论宣传

各中小学校要主动跨前一步,及时报送和提供民法典宣传活动情况,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将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强对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预告宣传和跟进报道,扩大民法典宣传月的知晓率,努力为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请各中小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文字信息、照片)519日(周五)前报综治科邮箱,请勿用插入在文字信息中的方式发送照片,并请保证照片清晰度。

联系人及电话:李笑琳66592639   郑烨66592026


    附件:2023宝山区中小学校“法润校园·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计划表        

               附件:2023年宝山区中小学校“法润校园•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计划表.docx


                                                     宝山区教育局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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