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15 09:41:47 点击数:
教育系统各直属单位:
现将区委下发《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宝山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宝委〔2020〕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继续认真贯彻执行。
请教育系统各直属单位党政负责同志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填报的《宝山区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季度报告表》(见文件附件),交宝杨路158号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室党建工作科信箱。审核人(签字)处由党建工作科收齐后,统一交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核。
此后,按文件规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各直属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均需填报此表,交教育工作党委党建工作科留存。
联系电话:66592512 陈老师
附件1:[宝委85号]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宝山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基层通知202012
[宝委85号]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宝山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