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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监察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4-08 01:37:16 点击数: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宝委〔2018165号)要求,深化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压紧压实各责任主体管党治党责任。现就开展《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三项清单”的梳理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单内容

(一)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制定范围: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2.制定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和要求,对照2020年度区教育工作党委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三方面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并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工作要求等,切实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系统谋划、组织领导的作用。任务清单梳理制定后,须作为“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事项提交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确定。

(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制定范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

2.制定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围绕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细化具体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教育工作党委将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

1.制定范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处级单位校级副职

2.制定要求:按照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或“一岗双责”要求,认领本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的工作项目,并立足岗位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目标导向,梳理确定责任风险项目,形成个人责任风险清单,制定工作目标,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以落实。每位领导干部梳理制定的个人风险清单不少于3项(要与往年有所区别)。

党组织书记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梳理制定的清单应主要体现管班子、带队伍、作示范,做到“四个亲自”,加强对落实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引领、支持和督促等方面,引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其他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梳理制定的清单应包括:带队伍、作表率,严管理、常提醒,重制度、防风险等方面内容,要将履行职责和防控风险紧密结合起来,协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

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梳理制定后本人要进行签字承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填报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将由局党建工作科汇总后统一交教育局各分管领导审核。

建议各单位党组织将此项工作延伸至本单位中层干部(具体由单位自行确定,中层干部填报的党风廉政责任风险清单表由各单位党组织自行留存)。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三项清单”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明晰责任主体、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单位党组织要主动承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清单梳理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牵头专题研究和部署清单的制定工作,细化任务、明确要求、责任到人,确保三项清单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2、加强指导,按时上报。“三项清单”的梳理制定工作,涉及面广,具体负责的同志要吃透上级精神,清晰工作内容和要求,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加强分类指导。要加强对清单内容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全面审核把关,各分管领导要从严审核把关,确保制定的各项清单准确、明晰、可落实。

“三项清单”纸质版请于4月15日下午5:00前报教育局党建工作科(宝杨路158号413室,联系人:沈华明,联系电话:6659258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育局党建工作科邮箱(jyjjw2009@126.com)。各党组织书记另需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汇总表(见附件4)。

附:1.2020年度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表(样表).doc

2.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样表).doc

3.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表(样表).doc

4.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汇总表.doc

 

                                   

 

宝山区教育局党建工作科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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