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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期宝山区普教系统“卓越校长卓越教师培养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4-08 00:01:41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校长和教师队伍,打造宝山教育人才高地,根据《宝山区普教系统“卓越校长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现将首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0年4月7日至4月15日

二、申报对象:本区在职校(园)长、书记、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卓越校长计划”申报条件

1.本区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职校(园)长、书记,任职年限五年以上(含副校长工作经历,按规定比例折算);

2.有专业发展的主动性,能兼顾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能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3.具有较优秀的教育领导能力,所任职学校近五年办学成效较显著;

4.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所任职学校能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并有初步成效。

(二)“卓越教师计划”申报条件

1.本区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已获得高级职称,原则上50岁以下(1970年以后出生);

2.有专业发展的主动性,能兼顾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能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3.具有较优秀的教学、教研素养和发展潜力,本职工作成效较显著;

4.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所任职学校能提供学员教育教学改革的支持。

四、报名方式

个人自主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正反打印,一式五份

2.荣誉证书复印件(能反映办学成效或个人业绩的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一式五份

以上材料交宝山区教育学院(宝林路29号)文华楼302办公室,陈新收,邮编:201999。同时发送申报表电子稿至:bsgx302@126.com

六、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成立“卓越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基层学校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具体内容可参考《宝山区普教系统“卓越校长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详见附件3)。       2.组织申报各基层学校参照申报条件,组织个人开展申报,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完成材料初审及上报。

    3.区级评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个人进行遴选,入选学员名单上报“卓越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定。

4.诊断性研训组织入选学员参加为期2个月的诊断性研训,确定分批培养对象,首批培养名单上报“卓越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定。

5.滚动培养组织首批学员参加“卓越校长计划”或“卓越教师计划”为期2年的研修,采取滚动培养模式,期间被评为上海市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可提前结业,空额在第二梯队中再行遴选。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1区教育局 沈伟  联系电话:66592537

联系人2区教育学院 陈新  联系电话:18018668773

 

附件1:附件1.“卓越校长”培养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2:附件2.“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3:附件3.卓越校长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docx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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