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体卫艺科科 发布时间:2018-11-03 20:55:18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
学生艺术团、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宝山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十三五”(2016-2020)发展基本思路》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宝山区学校艺术教育的持续创新发展,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一轮(2019年-2021年)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学生艺术团、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宝山区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选标准
(一)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评选参见《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见附件1)
(二)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宝山区学生艺术团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对学校艺术特色项目、学生艺术团的发展有规划、有总结、有专人负责。
2.特色项目或艺术团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在市教委、区教育局主办的各类评选活动中成绩突出,在市、区级重大展示、交流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3.学校有保障项目或艺术团进行活动的规范场地、设施及经费。
4.有固定且专业优秀的指导教师团队。
5.艺术特色项目学校须有一定的辐射性,能够带动其他学校进行项目发展,且效果良好。
6. 艺术特色项目学校须在某一项中有一定的普及面,参与人数达学校总人数的30%以上,并形成梯队。
(三)宝山区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艺术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艺术教育工作5年以上,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
3.对学校艺术教育的内涵有深刻的理解,在艺术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中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参与各类艺术工作,组织或辅导学生参加市、区以上的艺术活动并获等第奖。
三、评选办法
(一)学校根据申报内容,将学校、艺术特色项目、学生艺术团队及艺术教师近三年的艺术教育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并上报。
(二)区教育局将成立评审小组,开展评选工作。
(三)评选过程
1.申报(2018年11月16日前接受申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评审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于2018年11月16日前完成申报。(1)纸质申报表、申报材料报送至宝山区少年宫(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盘古路428号 邮编:201999;联系电话:56695073);(2)电子申报表,及附页文字材料、证明材料目录,由各学校艺术辅导员报送给艺术辅导员块长。
2.初评(2018年11月下旬)
区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
3.复评(2018年12月中旬)
各入围单位集中进行现场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实地抽查(2018年12月下旬)
区评审小组根据材料、现场汇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审核公示(2018年1月中旬)
区教育局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对相关学校(幼儿园)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将由区教育局予以 “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宝山区学生艺术团”、“宝山区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的正式命名。
望各校根据通知认真总结,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6592876
附件:1. 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附件1: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
2. 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2: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 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申报表附件3: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学校申报表
4. 宝山区学生艺术团申报表附件4:宝山区学生艺术团申报表
5. 宝山区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5:宝山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