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2025年学校体育网相关信息填报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方案(试行)工作要求,请各学校于12月10日前严格按照各项目填报要求登入宝山区学校体育网 (http://www.bsedu.org.cn/tzjk),按时完成相关获奖信息填写。
联 系 人:徐 琳
联系电话:13817001855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方案(试行)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21日
上海市宝山区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方案(试行)
各中小职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注重“学、练、赛”一体化教学,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康与安全意识及良好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经研究,特制定《上海市宝山区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方案(试行)》,对区内中、小、职校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一、制定依据
依据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8〕53号)、《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为全面、综合评价学校体育工作,本方案将重点从组织管理、教学科研、体质健康、群体活动、竞赛成绩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三、实施办法
(一)对所有中、小、职校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价工作;
(二)各学校于12月10日前严格按照各项目填报要求登入宝山区学校体育网,按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http://www.bsedu.org.cn/tzjk)
(三)宝山区学校体育网信息与各校当年上报的各类相关资料为年度评价依据;
(四)教育局学生发展科与体育局业务科成立评选小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总分150分,按组织管理20分、教学科研45分、体质健康15分、群体活动10分、竞赛成绩60分计算;另加10分附加分。
(六)在综合评价基础上,对小学前18名,初中前14名,高中前6名及明显进步学校进行表彰,并对学校正职校长进行绩效奖励;
(七)如当年有全运会、市运会、学运会等大型运动会,将评选体教融合贡献奖、耕耘奖;
(八)学校体育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体育教研组重要依据。
(九)本方案从2023年1月开始试行。未尽事宜,由宝山区教育局、宝山区体育局负责另行解释或补充。
附件:
1.宝山区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指标(试行)
2.宝山区中、小、职校输送及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积分办法
3.宝山区学校体育年终积分对照表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