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山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中小职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校园足球联盟
上海市宝山区校园足球精英办公室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
上海大学附属学校
上海大学附属小学
三、比赛日期:小学组 2025年6月25日-- 29日
初中组、高中组 2025年6月21日-- 26日
四、比赛地点:小学组 上海大学附属小学
初中组、高中组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
五、领队会时间:2025年6月19日(周四)下午13:30
六、领队会地点:上海大学附属中学 (会议室)
七、组别设置
1、男子组(高中八人制):
出生日期: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
2、女子组(高中八人制):
出生日期: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
3、初中男子组(八人制):
出生日期:2010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4、初中女子组(八人制):
出生日期:2010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5、小学男子组(五人制):
出生日期: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6、小学女子组(五人制):
出生日期: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八、参加办法
1、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的宝山区在校在籍学生。
2、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 1 人、队医1人、运动员 20人(八人制不得少于 15人,五人制不得少于10人)。
3、一名学生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在参赛时,需交验身份证或学籍卡,缺证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九、报名方式
1、报名方法:各校各组别可各报1支队伍 。
2、各校须为每位参赛球员购买意外保险,按保险公司有关条例执行(若比赛中出现意外受伤,各校须自理)。
3、各校于2025年6月9日8点至6月14日16点前完成报名,通过上海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s://secsa.shec.edu.cn 同时将报名表纸质稿和每个参赛运动员的学籍证明(复印件)须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6月14日16点前,邮寄至:上大附中实验学校,真金路1100号,邮编200442,杨国晨,13916024776。
十、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足协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并执行宝山区教育局和体育局关于足球比赛的相关纪律要求。
2、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进行抽签落位淘汰表。
2)比赛采用淘汰赛,直接决出1至8名。
3)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若在规定时间内打平,则以球点球(5 1)的办法决出胜负。
4)比赛方式:小学各组别采用五人制;初中、高中各组别采用八人制。
5)比赛用时:上、下半场各 25 分钟,中间休息 10 分钟;
6)比赛用球:小学各组别:4号低弹力球;初中、高中各组别:5号球
7)球员必须服装(球衣、短裤、袜子)统一,号码固定(必须要有固定号码),场上队长须佩戴与服装颜色区别的袖标;上场比赛的球员必须穿足球鞋(钢钉不允许);运动眼镜必须是安全不伤及自己与对方(经裁判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参赛);替补球员必须穿好替补背心(背心各校自备,颜色与比赛服要有区别)。
8)比赛开始时双方球队中的任何一方队员数量少于3人(五人制比赛)、6 人(八人制比赛),该场比赛将被0:3判负。
9)在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积二次的,处停赛一场;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两场。
10)全场比赛可替换8名球员,分4个替换程序,半场休息可增加一个替换程序(不计入全场替换程序),每个替换程序替换换人数不限。十一、奖励办法:获得前八名的队伍均发奖状;报名队伍不足3队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十二、纪律和申诉
1、一个队在比赛中罢赛,则取消该队参加比赛资格,该队已赛成绩无效。
2、报名后不得弃权,如某队故意使比赛不能按时进行, 经纪律委员会裁定后,则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若某队因经纪律委员会认定为非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时比赛,则按弃权处理。
3、如发现某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其它违纪现象,经纪律委员会裁定后,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资格,该队已赛成绩无效。并对该队领队和教练追究责任。将视情节轻重,认识程度,另加处罚。
4、各队须在赛前 60 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向竞赛组报到, 并填写上场队员名单交验参赛证件,参赛证件未带不得上场。如超过比赛时间 5 分钟,则该队作弃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
5、由裁判员根据比赛相关事实做出的场上判罚为最终判罚,对此不得提出抗议。
6、有异议须申诉的,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并于24小时内向组委会提交经申诉球队主教练或领队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注意事项:
1.学校领队教练员务必确认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为每位参赛学生购买运动意外保险),确保赛事安全进行。
2.比赛结束,所有运动队拍照留档,比赛过程中凡有冒名顶替,取消该队比赛资格且全区通报。
3.参赛队伍必须由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带队;无本校教师带队的球队不得进入赛场;比赛期间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遵守比赛规则和裁判的判罚,不得采取任何不公平的行为。
5.尊重对手和裁判,不得进行攻击性的言语或行为。
6.在比赛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卫生。
7.各参赛队自备分队背心(替补席就坐时,替补队员须穿好分队背心)。
8.比赛期间若出现暴雨,雷电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比赛将会延迟进行,具体的比赛时间等组委会通知。
9.比赛期间需要退赛的球队,请出具学校盖章的纸质退赛申请书。
10.各校需准备一面校旗(建议:3号旗)
十四、其它事宜:
1.本次比赛所有裁判团队均为上海足协2025年度注册的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和裁判员。
2.所有参赛学生需在赛后由专人进行拍照留影。
3.经费各单位自理。
4.年终体育竞赛积分办法:
4.1比赛参赛分:按组别分别计12分。
4.2比赛成绩名次分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积分
|
27
|
21
|
18
|
15
|
15
|
15
|
12
|
12
|
5.申诉和纪律:由学校领队提出书面申请。
6.本次比赛进行优秀指导教师、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的评选的评选。评选流程各单位自愿推荐,组委会组织评审团评审,具体方法见附件。
7.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宝山区教育局、体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