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息公开 来源: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5-12-04 19:01:07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各校依法治校、自主管理,探索建立教育“管、办、评”分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 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5学年起,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以学校章程为基本依据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权力运行机制,体现和保障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学校应在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在教育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以《学校章程》为基本依据,构建学校制度体系,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制度制定应遵循合法程序,即经过相关人员的广泛讨论、经过教代会或全体教工大会通过。
2、基于校情原则。构建学校制度体系要从学校实际出发,重视可行性和实效性。充分考虑学校的历史传承与现实状况,同时合理借鉴外部经验,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制度体系。
3、服务办学原则。学校制度建设要基于办学目标的达成,避免流于形式。要重视整体设计和综合思考,既要防止“为制度而制度”,也要避免因制度的缺失和遗漏所形成的管理“盲区”。
4、制度自洽原则。制度间应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互不冲突。如发现不同制度之间存在冲突,应遵循规则优先原则,以先制订制度为执行参照,或按程序修订、完善制度。
5、民主协商原则。在制度建设中要尊重所有学校成员的基本民主权利,如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表决权等。在设计与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开展民主协商。
6、公平公正原则。学校的全体成员都有遵循规章的义务。制度执行也该遵循一视同仁,没有例外的原则。
7、行之有效原则。制度必须具有权威性与有效性。学校所制定的制度必须确保能够有效落实并发挥其应有的管理效能。无法落实或落实情况不能被有效评判的制度应及时修订或废止。
8、升级完善原则。随着教育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学校既有制度可能会呈现出滞后并制约学校发展的现象。因此,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三、体系框架
学校制度体系大体包含两类:基础性制度和功能性制度。
1、基础性制度
学校基础性制度(或称“基本制度”)包括: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政工的职责及其相互关系)、岗位责任制(明确学校的机构设置,以及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聘用合同制(明确聘用原则、程序、合约、争议调解等事项)等。
2、功能性制度
学校功能性制度有两种分类方式:按制度的功能指向分类或按制度本身的属性分类。
(1) 按功能指向分类
按功能指向分类,学校制度主要可分为:行政、教育教学、后勤三类。也有学校将教育教学中的学生管理分列出来,形成四类制度。
其中行政管理制度:包括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考勤制度、学校安全制度、管理人员考核方案、教师年度考核方案、教师职称评聘方案、岗位结构工资分配方案、文明组室考核方案、档案管理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等等。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绩效考核、教师权益保障等)、课程管理(课程规划、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教学管理(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质量评价等)、学生管理(品德教育、体质健康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业管理等)。
后勤管理制度:包括教育资源管理(资源配置、资源管理和使用、资源开发利用、经费使用与管理)、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常规安全教育、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学生安全事故处理)。
(2) 按制度属性分类
按制度属性分类,学校制度可分为: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评价性制度和奖惩性制度四类。
规范性制度含行政事务性规范、教育服务规范、员工行为规范等;
程序性制度含决策程序、聘任程序、奖惩程序、会议程序、管理程序等;
评价性制度含团队评价、教师评价、职工评价、行政人员评价、学校管理效能评价等;
奖惩性制度含岗位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奖励、处罚等。
3、选择适合本校特点的文本框架
“基础性制度”是学校管理制度之根基,这是各校在构建制度体系时应首先明确的。在形成学校制度体系文本时,应优先呈现。
“功能性制度”主要有两种分类方式,各校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就目前而言,按制度的功能指向进行分类、进而形成的制度文本一般称为《制度汇编》(比较符合多数学校的操作习惯,即基础性制度+功能指向制度);而按照制度本身属性进行分类,其制度文本(一般称为《质量管理手册》),此种分类方式比较适合于已经引入全面质量管理思想的学校。
学校可根据实际,设计不同的制度体系,可以是文本的,也可以是电子稿的。可以汇编成一册,如《学校制度汇编》);也可以分成几册,如《学校管理手册》、《教师发展手册》、《学生发展手册》;可以用《某某学校管理制度》命名,也可以用《某某学校发展手册》、《某某学校管理制度手册》等名称命名。各校制度体系所收录的条目内容可多可少,一切根据学校的实际,根据学校的发展定位。
四、基本方法
各校均原有一些规章制度,按照现代学校教育需求和管理要求,可将原有规章制度进行汇总、分析和梳理,一般可采取以下三种办法:
(1)废(废止):有些制度已成学校发展的障碍,或事过境迁价值不在,这些制度应废止。
(2)改(修改):有些制度因当初建立时不够周全,有些已不再适应学校发展,这些制度应修改。
(3)立(新建):随着学校的发展和新的要求,还缺少一些相应的制度,这些制度应建立。
五、执行过程
制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制度执行是学校管理的保障。各校既要认真研究制度的制定,也要注重制度的执行。
1、要维护制度执行的权威性
制度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制度的现象要坚决抵制,对制度违反者要依规处理。学校领导要率先垂范,做遵纪守规的模范。
2、要坚持制度执行的公正性
在制度的执行中必须恪守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做到公平公正,不偏袒、不徇私。
3、要培养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制度执行之初带有一定强制性,学校领导要充分尊重每一位教职工,并引导教职工将制度内化于心,形成遵守制度的行为文化。
4、要注意制度执行的整体性
制度的有效执行必须抓住检查、评比、总结和奖惩等环节。检查利于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评比利于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总结利于完善制度,提升水平;奖励利于奖优惩劣,放大效应。各校要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积极营造实现学校办学价值和自我价值相统一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六、工作步骤
各校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做好本校制度体系的梳理、健全和完善工作。
第一阶段:基础工作准备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各校要按照指导意见,统一思想、领会要求,建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梳理已有规章制度,确定制度文本框架。
第二阶段:完善制度体系阶段(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各校开展制度体系的修订完善、意见征求、教代会讨论、学校决策机构审定等,形成制度体系的规范文本。区督导室和局相关科室将进行过程性指导。
部分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的学校,可将工作重心放在制度执行的检查上。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交流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区督导室和局相关科室将对全区各类学校的制度建设工作和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性检查。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