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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首届全国“问题化学习”课堂教学评比

作者:问题化学习报送员 来源:问题化学习报送员 发布时间:2018-04-03 13:51:00 点击数:

一、目标与任务

为促进问题化学习课堂实践的深度推进,为教师课堂转型搭建教学研究平台,培养和发现一批实践问题化学习优秀教师,问题化学习研究所现决定开展主题为“追问·培养问题化学习者”课堂教学评比活动,旨在以评促建,推动建设一批问题化学习优秀课例,示范引领广大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坚持问题化学习核心理念,探索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开展本研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丰富问题化学习的课堂实践形态,优化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生态。

课堂的育人价值旨在培育面向未来的问题化学习者。其关键能力包括了学习者面对未知世界所表现出来的好奇心与学习热情,自主发现与提出问题的能力、聚焦与解决核心问题的能力、持续探索与自我追问的能力、深度建构问题系统的能力,最终学会自主规划学习任务与步骤,持续思考行动与合作创造学习成果。因此,问题化学习者是学习的自主建构者,问题的合作解决者与人生的自我教育者。


二、组织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学院

上海市宝山区问题化学习研究所


三、参评对象及要求

(一)参评对象能够体现问题化学习“以学生问题为起点、学科问题为基础、教师问题为引导”三位一体的首要原理,“建构问题系统”的核心技术,培育问题化学习者关键能力为理念的一节课。

参报对象:

1、全国各省市“问题化学习”基地校、本市外区“问题化学习”基地校

2、本区“问题化学习”实验学校、实验学校学科团队、教师研修工作坊

3、“问题化学习”研究所品牌教师、种子教师

4、参与问题化学习研究的,且不属于上列项的老师皆可自荐参赛

(二)参评的课堂要体现问题化学习的核心理念,努力实践2017年教育年会提出的主题“追问是可以培养的”相关指要,同时也要能够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教材内容,较好地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并恰当处理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和问题化学习的关系,注重学生的思维培养,注重学与教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有效实施合作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三)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参报教师须知参与视频课拍摄的教师和学生有关课程视频有可能网上公开等事宜。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时应提供教学设计和教学视频U盘。教学设计以文字(含开发的PPT或课件)形式呈现;教学视频U盘应包括现场教学录像,也可有专家或同行点评录像,其中现场教学录像可以是多机位拍摄视频综合剪辑而成,但应完整记录该堂课的实施情况,点评专家或同行不超过两人。教学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详见格式与要求。

1. 团体推荐表、个体自荐表(于2018年3月20日之前上传交电子稿至邮箱wangdash@sina.com,见附件1、2)

2. 申报表(上传电子稿,见附件3)

3. 教学设计(上传电子稿):以文字(含开发的ppt或课件)形式呈现

4. 教学视频:包括说课、现场教学录像(可以有专家或同行点评录像)

其中纸质文件(附件1或附件2、附件3)与U盘(附件3、教学视频、教学设计)装袋,并在包装袋的封面上注明学校、年级、学科、课的名称、执教教师姓名等信息, 于2018年6月1日(本区截至日)-6月5日(周二)之前邮寄至上海市教育学会宝山实验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371号;邮编:200439;联系人:王达 电话:13611717243)。


(二)关于教学设计的格式

1. 课题、学校、年级、执教者

2. 说课(体现问题化学习相关理念)

3. 教学目标

4. 教学过程

5. 教学反思

6. 专家或同行点评(选项)

“课题”要求黑体,加粗,三号字;其他文字要求仿宋、四号字,一级标题要求加粗。


(三)关于教学视频的要求

1. 视频应包含的内容:

(1)片头:包括学校名称、年级、教学主题、学科、执教者姓名等(见片头片尾样例图)

(2)教学设计说明(不超过10分钟,建议PPT配解说)

(3)教学实录:现场教学录像(建议多机位拍摄,有清晰的学生学习画面),应完整记录该堂课的实施情况。

(4)专家或同行点评:不超过两个人,时长一共不超过10分钟(选项)

(5)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2. 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时间安排

1. 推荐与自荐申报阶段(3月)

于2018年3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上传至电子稿至邮箱wangdash@sina.com(见附件1、2)

2. 准备实施阶段(4、5月)

   教学设计准备与录像的摄制等

3. 上缴阶段:(6月5日前)

       将相关申报表、教学设计、录像等资料邮寄到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学会宝山实验学校。

4. 评选阶段 (6月份)

   研究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等第奖与若干专项奖。

5. 总结阶段(9-12月)

 在问题化学习教育年会中颁奖,举办部分获奖代表课堂展示活动。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宝山区问题化学习研究所所有)



问题化学习研究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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