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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加强学生信息保密工作的通知(局办36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11-05 23:06:32 点击数:

教育系统各单位:

近期,有本区多名学生家长反映接到诈骗电话,谎称孩子在校发生意外,行骗者能准确说出学生的姓名、所在学校、班级等私密信息,冒充学校老师实施诈骗。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信息保密工作的自查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相关保密工作机制,防止学生信息泄露。

1.  完善学生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并严格执行学生信息(包括电子和纸质文档)保密制度,校长作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

2.  开展学生信息工作保密培训和宣传。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规范日常工作流程,尤其对于涉及师生个人的信息资料做到严密保管不外流,更不得擅自公开或随意提供给他人;不轻易接受外单位开展的各类学生调查研究事项,对于要求学生填写的提供外单位的调研信息表,杜绝包含学生个人信息有关的内容。

3.  提高家长防止受骗和个人信息保密意识。积极发挥家校联动作用,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家长的自我防范意识。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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