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小幼职学校分管在校生“居民医保”负责人会议的通知(局办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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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28 23:39:27 点击数:
各中、小、幼、职学校:
为落实市人保局、市教委等《关于做好2015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定于11月3日(周一)下午1:30在行知中学召开2015年在校学生“居民医保”工作会议。请各中、小、幼、职学校安排一名具体负责“居民医保”的老师出席。
附:关于2015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事宜的通知
宝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