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27 20:57:35 点击数:
各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2013年秋季开学工作稳妥有序,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谋划好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要优化校园文化氛围,精心组织开学典礼,让师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学期。要认真学习落实市教委、区教育局关于下半年工作补充意见的各项要求,中小学要结合教育部“减负十条”,研究落实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减负增效的各项措施,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内涵发展能力。
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宝教〔2013〕128号,已在宝教网公开)文件要求,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制度,严格代办收费范围,做好规范收费各项工作。区教育局将于开学后组织开展收费检查(详见宝教网通知栏“局办320”)。
三、规范校服订购行为。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本市关于学生校服管理的相关文件(详见宝教网通知栏“局办300”),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规范校服采购程序,使用示范合同文本,落实送检制度。
四、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学校公示栏、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做好教育收费(含局2013学年收费一栏表、学校自拟2013学年收费一栏表)、“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方案、行风建设承诺书等信息的公示公告工作,并积极通过家长会、告知单、手机短信等形式将公示公告内容广泛告知家长。
五、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预防工作。具体要求见宝教网通知栏“局办311”。
六、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要在开学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工作自查,重点检查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执勤守卫人员安排及制度落实情况、学校技防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校园设施使用安全情况等方面。校内基建工程尚未结束的学校要注意做好施工区域和师生活动区域的隔离防范,有校车的学校必须确保使用的校车符合规定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