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04 17:33:22 点击数: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宝教【2013】89号文件精神,请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学校章程的修订工作,并请于10月10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学校章程送审登记表”连同“章程文本”上交至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邮寄地址:宝杨路158号B楼309室
联系人:金志清 66592971
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