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07 16:48:35 点击数: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教委体〔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做好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
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4月7日
(联系人:刘燕萍;联系电话:66592862;传真:6659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