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04 00:55:00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要求以及《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十二五”规划》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展示艺术教育成果。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举办上海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精神,决定举办2013年宝山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
二、主题内容
活动主题:缤纷旋律 舞动校园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舞蹈活动,展示中小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集体主义精神,锻炼健康体魄,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创建欢乐和谐校园。
三、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根据上海市学生艺术节活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本次活动共设舞蹈、合唱两个项目四个专场比赛,其中包括集体舞推广作品专场、集体舞自选作品专场、表演舞专场和合唱专场。各个项目分设小学组和中学组两组,中学组包括初中、职校和高中。同时开展“宝山区校园舞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五、比赛要求
(一)四个专场比赛
1、集体舞推广作品专场
(1)集体舞作品必须是教育部推广的《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中的一套。
(2)参赛人数不少于32人,男女各一半。
2、集体舞自选作品专场
(1)集体舞作品必须是创编的;
(2)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参赛人数不少于32人,男女各一半。
3、表演舞专场
(1)倡导新创编的作品,也可以是历年来优秀作品的复排;
(2)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参赛人数为6人以上。
4、合唱专场
(1)参赛队必须是校合唱队;
(2)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
(3)自选一首合唱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宝山区校园舞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1、总结学校舞蹈教育的典型经验,探讨和推动舞蹈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2、每篇论文4000字为限,提供论文复印件,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上交电子稿;
3、于2013年6月15日之前将电子稿发送到bsqxsysj@126.com邮箱内,文字稿(一式三份)交给宝山区少年宫陈晨倩老师收。
六、报名要求
1、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区舞蹈特色项目学校、区学生艺术团(舞蹈)、区舞蹈共同体成员单位必须参加舞蹈专场中的两项比赛;
2、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区合唱特色项目学校、区学生艺术团(合唱)、区合唱共同体成员单位、区中小学集体性歌唱活动示范校和先进校必须参加合唱专场比赛;
3、每一专场比赛每校只能报送一个节目;
4、参赛报名表(见附件)请于
宝山区少年宫:盘古路428号 201999 联系电话:56695073
七、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各校开展活动(2013年3—5月);
2、第二阶段:区级展示活动(2013年5月16、17日),比赛安排另行通知;
3、第三阶段:市级展示活动;
1)2013年6月上旬市级集体舞比赛(参加市级集体舞比赛的参赛队需表演两个校园集体舞,推广和创编集体舞各一个);
2)2013年9月下旬市级表演舞比赛;
4、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13年12月)。
八、奖励办法
1、各专场比赛设小学组、中学组,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推荐优秀节目参加上海市学生艺术节、宝山区市民文化节展演活动;
3、对组织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有特色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将作为年底评选“2013年宝山区学生艺术教育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的主要依据之一。
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