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12-15 22:15:25 点击数:
各校车使用单位:
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网发布《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就《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学校下载并认真学习讨论该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2月23日前将讨论修改意见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区青保办。
(邮寄地址:宝杨路158号A119室 ; 邮编:201900 ;
电子邮箱:bsjyjzhk@163.com)
宝山区教育局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