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12-14 19:22:06 点击数: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宝山区田径协会 上海市宝山区第二少体校
三、比赛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下午 13:30
四、比赛地点:宝山区体育中心
五、竞赛组别:
高中男子(
六、比赛路线:
3000米:体育中心东大门口出发--永清路--宝杨路--淞宝路--双诚路--永清路--至体育中心内。
七、参加办法:
1.各学校须严格把关,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常参加长跑活动,必须具有二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经医生检查适合参加长跑比赛。(注:如当天不能参加长跑比赛者各校应出具学校证明,检录时将学校证明和健康证明同时交娄荣政老师)。
2.以学校为单位组队,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校的学生(参赛学生带好社保学籍卡)。
3.各单位男女各队可报运动员5--8名,领队、教练各报1人。区少体校中学组运动员一律不得回原校参加比赛,少体校小学生运动员可代表原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成绩单列)。
4.完全中学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职校运动员参加高中组比赛。
5.报名表须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于
6.参赛队当日下午13:00前到宝山体育中心宝辰体育馆报到,下午13:30时正式开始比赛。
7.各单位运动员的号码布自备,小学、初中组为男子白底黑字、女子白底红字;高中男子组为白底红字,高中女子组为白底黑字。号码布式样见报名表。
8.运动员比赛时必须佩戴号码布,无号码布一律不得参赛。
八、比赛办法:
1.各组均一次比赛决定团体、个人名次(非沪籍在校学生成绩取并列名次)。
2.团体名次计分办法按各组到达终点前五名运动员成绩之和计算总分,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第一位到达终点运动员名次前者列前(注:1、所有参赛队员名次卡须全部交编排处;2、在年终算积分计算中按集体项目记分)。
九、奖励办法:
1.高中团体男女各取前六名;初中团体男女各取前八名;小学团体男女各取前十名,不足6、8、12队则减一录取发奖。
2.个人名次均按一、二、三等第奖录取:
(1)高中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初中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3)小学组: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
附件:2011学年度宝山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中小职校迎春长跑报名表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