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9-13 17:50:46 点击数:
各学校: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的要求,推动《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深入实施,探索多样化的育人模式,总结展示一批近年来在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理念新、举措实、效果好、影响广的优秀德育工作成果,促进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市教委决定开展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德育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申报项目应是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1年仍在继续开展的德育工作成果。主要内容包括德育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学科德育、学生课外活动、教师队伍建设、合力育人、网络德育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实效,尤其是在解决德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申报项目要重点突出以下某一方面:
1.在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方面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2.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着重开展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和公民人格教育,提升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3.培育健全人格,深入实施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和热爱生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4.课堂教学中落实学科德育要求,能够做到自然地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引导,积极开发区本、校本课程,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
5.注重学校和社会教育资源的有机结合,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形成校内外教育有效贯通的长效机制,或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的机制。
6.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加强班主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学科教学中融入育人要求,提高教书育人能力,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7.积极利用网络开展学生德育工作,有效应对有害信息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8.创新形式扎实开展法制教育、民族团结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
9.建立完善的德育督导、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以评价促德育的作用。
10.其他在学校德育工作方面成效显著的实践经验。
二、申报要求
1、各学校要做好校内的宣传工作,并推荐1-2篇优秀项目(内容不要雷同),按照相关要求填写《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德育优秀项目申报表》。
2、各学校将推荐的优秀项目及项目申报表的电子稿发送到baoshanjyj@163.com。同时,将纸质稿(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1份交至教育局基教科程胜老师处。
3、申报项目详细材料控制在3000字左右。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与主要思路、实施过程与方法、工作成效及思考。纸张大小:A4纸,文字标题:3号黑体、正文:4号宋体字。
4、本次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可附能够充分展现申报项目的电子照片3-5张,也可附影像光盘。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相关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设上海市中小学德育优秀项目奖和提名奖若干。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将给予表彰和项目资助奖励,并择优结集出版。区教育局也将对各项目进行评选并进行表彰。
宝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