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组织人事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17 11:32:35 点击数:
各教育事业单位: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关于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精神,拟启动2023年度本区教育事业单位疗休养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出行时间
7月8日开始可安排出行,原则上8月15日结束。
校外教育单位、各中心等教育局直属行辅单位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具体要求
详见《宝山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宝山教育系统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三、备案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制定好“疗休养方案”,并提前将《疗休养方案》(本方案做到2026年,方案后附2023年疗休养计划:含疗休养时间、目的地、入住酒店、收费单价、当年出行人员初步名单)及《2023年宝山区教职工疗休养安排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稿,报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备案。
《统计表》电子稿请以“单位名称”命名,于6月2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zzrsk2022@126.com,无疗休养人员的,请填写单位名称后,发送空表零报告。
纸质稿受理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21日,联系电话:66592617,联系人:倪菁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 宝山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宝山教育系统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doc
通知下载:关于做好2023年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doc
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