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事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19 16:16:18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宝山区园丁奖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为国育才、为党育人的使命感,强化教师爱岗敬业意识,提高教师综合素养和教书育人能力,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专业素养过硬、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宝山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21】第0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有关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2021年我区教育系统评选的项目和名额如下:
1.“上海市园丁奖”推荐名额73名;
2.“宝山区园丁奖”330名左右。
二、评选范围
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和“宝山区园丁奖”的评选范围为本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学院、校外教育机构、教育局直属教育单位,以及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评选条件
2021“上海市园丁奖”和“宝山区园丁奖”的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区教育局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和“宝山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教育部、市教委“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要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等方面有成果,并积极推广和应用,为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促进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原则及办法
1.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各基层单位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目的和要求,公开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宝山区园丁奖候选人的推荐,根据在职在岗教职工总数的2%左右的比例进行,可采取组织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推荐意见和书面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局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后,经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4.原镇管学校上报各镇教委;区管幼教、小教上报各学区;初中(含民办)、高中(含民办、陶馆、教育考试中心)、教育学院、农场学校上报局基教科;职成校上报局成职教科;少年宫、少科站上报局学生发展科,基建设备资产管理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上报局计财科,民办幼儿园按地域分别报所在镇教委或学区。各镇教委、各学区和局有关部门,按照局下拨的名额和评选要求,负责审核和确定市、区园丁奖人选,并报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体现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各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奖励名额不超过奖励总名额的15%。
6.重视对优秀青年教师的奖励,各镇教委、各学区和局有关部门在确定和上报市、区园丁奖的候选人时,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不应低于奖励名额的15%。
7.参评人员一般逐级产生。即“上海市园丁奖”候选人的推荐,在“宝山区园丁奖”推荐和审核的基础上产生,按分配名额推荐出“上海市园丁奖”人选,经局评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的人员若再参加本次评选申报,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五、工作要求
1.市、区园丁奖评选要坚持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相结合,更要注重先进性,使评选奖励更好地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创新评选方法,可通过论坛、演讲、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传媒,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和社会知晓度。
3.园丁奖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镇教委、各学区及局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负责,精心安排,加强检查,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核实、申报等工作,切忌草率从事和弄虚作假。区评选办公室对评审程序或被推荐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经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现象,将及时给予处理。
六、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5月18日,召开各镇教委、各学区和局有关部门评选工作会议,各基层单位进行宣传发动。
5月28日前,各基层单位推荐出上报名单,进行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将名单、材料上报相关评审部门。
5月31日前,各评审部门将评选推荐结果、材料上报局评审办公室,具体受理时间为5月31日上午8:30—下午16:30,受理窗口为教育局一楼1-8号窗口。
6月7日前,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论审议各评审部门推荐名单。
6月8日,进行公示(公示1周)。
6月15日,向市报送我区2021年评选“上海市园丁奖”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有关材料。
七、申报事迹材料的要求
1.区园丁奖的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直接填入表格中,不符页、不改变表格大小),一式三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市园丁奖的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直接填入表格中,不符页、不改变表格大小)。另须附简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一律使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标题字体:宋体二号加粗,正文字体:仿宋gb2312,字号:三号;行距28,页边距:左2.8cm、右2.5cm),一式三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3.市、区园丁奖事迹材料须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要准确、全面,形式规范、统一,事迹要具体、翔实,有典型性、代表性、时代性,侧重于2019学年至2020学年期间作出的突出贡献。
4.区园丁奖申报表和推荐名册、市园丁奖申报表和推荐名册、各单位推荐名单公示样张,请从宝山教育信息网下载。
5.材料上报要求:
《“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宝山区园丁奖”申报表》和《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请于2021年5月28日(周五)前上报电子文本,邮箱:jyjrsk2015@126.com,发送的邮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区园丁奖申报+(申报对象)姓名”;5月31日(周一)集中受理纸质材料。
6.区评选办公室设在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
地 址:宝杨路158号 邮编:201999
联系人:王燕平、归中荣 电话:66592607
邮 箱:jyjrsk2015@126.com
附件:1.“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
2.“宝山区园丁奖”申报表
3.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4.关于推荐评选2021宝山区园丁奖的公示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