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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培训的通知

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19 15:05:56 点击数:

各中小学校(含中职):

今年3月1日起,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区教育局邀请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开展专题培训,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解读和指导。本次培训采用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5月21日(星期五)15:00-16:30

二、培训地点:

线下培训:宝山区教育学院(宝林路29号)文萃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线上培训:各学校落实会场,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参加(使用腾讯课堂观看,观看方式详见附件

    三、参训人员:

(一)线下:全区各中小学(含中职)校长、书记、未保干部

(二)线上:全区各中小学(含中职)全体教师

四、注意事项:

请参加线下培训的人员绿色出行(教育学院当天没有停车位),准时到场,并遵守相关防疫要求。

(联系人:李笑琳  66592639  13621653702)

 

培训通知附件-观看方式.docx


宝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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