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计财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1-25 09:44:55 点击数:
宝山区教育局
关于区管单位上缴2020年度“八项收入”的通知
各区管单位:
根据宝山区财政局《关于将八项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宝财〔2013〕64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各区管单位“八项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予以上缴国库集中管理。现已近年底,请各单位与宝山区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认真核对2020年的“八项收入”后按以下通知做好集中汇缴工作。
一、“八项收入”范围
涉及各区管单位的“八项收入”包括: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处置残值)、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解缴税后的房租收入)、利息收入。
二、“八项收入”缴款方式
经与区财政局商定,各区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收“八项收入”通过贷记凭证方式上缴规定账号。
1、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解缴至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基建设备管理中心。(并上交收缴租金票据复印件)
2、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解缴至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
三、“八项收入”账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各区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中设置“2103应缴财政款”核算“应缴国库款”的内容。“210301应缴国库款”科目下应按“八项收入”内容设置明细科目,分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1、收取“八项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相关明细科目
2、上缴“八项收入”
借: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相关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
四、“八项收入”收缴时间节点
各区管单位将所收“八项收入”于12月5日前将款项汇至规定账号。
请各区管单位按通知执行。
缴款账号: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基建设备管理中心
31001517700055668450
建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
03331900040105463
农行上海友谊支行
附件:
宝山区教育局计财科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