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1-20 16:37:01 点击数:
各中小幼、中职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就做好2018-2019学年上海市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全面落实、全员参与、全程控制”为目标,努力构建学校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切实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二、申报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校),按自愿原则申报。
三、申报依据和工作要求
1.按照《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规定先进行自查,自查综合评定达到85分的,填写《2018-2019学年上海市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从“宝教网”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二份)向教育局进行申报。
2.同一所学校(园)有2个及以上校(园)区的,则所属校(园)区均达到《评估指标体系》规定要求后方能申报。
3.已获得“2017—2018学年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须重新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开展申报。
4.自2018年9月1日至本次评选工作结束前,凡校园内发生《评估指标体系》“一票否决”事项的,一律不得申报本年度“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
5.凡今年评选为“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园),方具备参加下一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6.“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以收到“申报表”为准。“申报表”交教育局综治科A121室,联系人:高甜梦,联系电话:66592026。
7.“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时间待定,抽检学校待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各申报学校做好充分备检准备。
附件:
1:2018-2019年度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doc
2:2018-2019学年宝山区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xlsx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