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27 13:49:15 点击数:
各单位:
“十一”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当前教育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1周年和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环境,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节前安全自查工作
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17号)、《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突出问题隐患等有关情况通报》切实加强问题隐患督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18号)以及《区安委办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和消防大排查整治情况的紧急通知》等有关要求,各单位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为:
1.“三防”建设。各校要加强疫情防控下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配齐配强专业安保力量,做好日常守护、巡逻、护校等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信息登记和出入证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继续做好对学校技防、物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包括视频监控、110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红外线报警装置、电子围栏及设防撤防等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确保设施设备使用的有效性。
2.消防安全。结合《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4号)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前期各教育单位自查及区校园安全中心巡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区安全中心还将组织“回头看”,切实杜绝一切风险隐患。同时,各单位继续开展好“地毯式”排查,特别是高层建筑、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阅览室)、“三合一”场所以及实验室、学生食堂、校内超市、施工工地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和火灾的重点场所,以及地下车库、电动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和充电装置等火灾隐患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3.用电用气安全。放假前,对单位内的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全面检查,凡假期内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图书馆、机房、食堂等场所严格遵循“断电、断水、关闭燃气阀门”原则。
4.危化品安全。加强实验室管理,特别是化学实验室管理。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实验规范及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教育和规范管理。
5.强化学生宿舍管理。有寄宿制的学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学生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气,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6.交通安全。各校车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校车使用的全程监管。各学校做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相关审核备案管理工作。
7.运动设施。对户外篮球架、足球架、单杠、双杠及户内运动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做好全面排查整改。
8.校园及周边安全。学校在国庆节期间组织学生入校活动的,必须严格执行叠加保安(4人)使用规定,且必须持械上岗,确保师生安全。
9.在建工地安全。学校要督促在建工地承建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工地安全。
10.高空坠物隐患排查。要深入开展对学校内广告牌、空调外挂机、灯箱、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检查整治,要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附着在老旧建筑物上且建设时间较长的室外悬挂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加固、拆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以上排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与整改,并建立好自查台账。
二、加强各类安全教育
各学校在节假日到来之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广播、班队会、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防火、防煤气、防食物中毒、防拐以及交通安全和防溺水等,重点突出四方面:一是交通安全教育,节前各学校要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特别提醒家长电动自行车骑乘者必须佩戴头盔,驾乘车辆者必须系安全带,家长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二是食品卫生教育,要教育学生在节日期间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不洁食品和“三无产品”,不暴饮暴食;三是防溺水教育,国庆节期间学生在家活动时间较长,告知家长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职责,不让学生独自去野泳或到危险的水域游玩,同时学校要将“学生防溺水事故的通知”通过各种途径告知到每一位家长;四是网络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以及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发现和控制孩子上网时间,同时家长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网络素质,并注重陪伴,主动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学校要通过各类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识险避险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根据教育局办公室有关要求,安排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稳妥处置,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