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4-09 23:39:47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0年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市教委最新要求,我区将于2020年全面完成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现将沪教委法〔2020〕3号文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以及沪教委法〔2017〕14号文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尚未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于4月15日前填写《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见沪教委法〔2017〕14号文附件6),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综合科A119办公室,邮编201999),并将申报表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正式启动创建。同时按沪教委法〔2020〕4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教育局将于2020年10月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初审工作。已获得“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称号、愿意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的学校,在创建周期内仍可再次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6592639
附件
沪教委法〔202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沪教委法[2017]1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docx
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