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3-19 23:23:31 点击数: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4号文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抓好具体落实。
当前仍处疫情防控关键期,各学校务必做好开学前安全自查工作,规范使用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用品,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消除。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设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4号).pdf
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