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8-12-25 22:06:08 点击数:
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8】1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学习市教委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及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同时,请各单位于即日起对于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学校食品与卫生安全情况;冬季采暖及消防安全情况;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校车及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学生欺凌和暴力情况等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并于2018年12月29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通过校园安全APP平台上报(排查整改自查任务已于12月24日校园安全平台下发)。请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根据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宝山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