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计财科 来源:计财科 发布时间:2018-06-20 23:48:45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及市资助管理中心的精神,现将2018年秋季宝山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宣传与填报
1、做好资助工作宣传,确保每个学生及家长知晓学生资助这项工作,并根据区资助工作要求指导家长做好资助申请工作。
2、学期结束或暑期将学生资助申请表下发给学校受资助的学生,希望学生家长在开学初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盖章,残疾学生教育申请表到区县残联审核盖章。随班就读学生请填写《宝山区随班就读学生教育申请表》。
3、9月中旬学校资助评审小组收取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定(低收入困难家庭需先核查经济状况后认定);孤儿、烈士子女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孤儿证明、烈士证明、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学生必须提供上海市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阳光宝宝卡》原件及复印件,随班就读学生必须提供宝山区特教指导中心下发的《随班就读登记表》,另外,随班就读学生中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必须到残联盖章】,学校审核通过后填写学生资助汇总表。(户口本复印件应全本复印,复印从首页开始,不得跳页)
4、资助申请表用水笔填写(不允许用圆珠笔、铅笔)标*号为必填,用A4纸打印,学籍主号和副号有学校提供,资助申请表不允许涂改,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填写,发给学生填写的学生资助申请表必须在一页内。
二、上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1、2018年秋季资助工作区资助管理中心开学初会具体布置、具体要求挂宝教网、邮箱及QQ群。
2、2018年秋季按资助文件精神上交材料需提供低保、特困、孤儿、烈士、低收入资助学生户口本复印件,残疾学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随班就读需提供随班就读登记表,营养午餐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由学校自行存档不需上交)。
三、工作联系及说明:
1. 宝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公共邮箱及QQ群,方便联系问询与信息交流。
宝山区资助中心邮箱:zz20150923@126.com 密码:66795163
宝山区学生资助QQ群:478512569
2. 宝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宝山区宝杨路55号,行知中学1号宿舍楼614室,联系人:桂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66795163,66795169。
宝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2
附表: 1. 《上海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
2.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申请表》
3.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申请表》
4. 《上海市残疾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
5.《宝山区随班就读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
资助申请表压缩包:资助申请表2018年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