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店中学通讯两则: 精神文明共建签约;罗店中学学生获第六届金爱心学生标兵称号
作者:宝山教育信息网 来源:罗店中学
发布时间:2005-09-12 17:03:47 点击数:
罗店中学与宝山区人民法院等签约共建精神文明单位
2005年暑假期间,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等单位与上海市罗店中学举行了精神文明共建签约仪式。签约当天法院副院长杨美华同志,政治部主任陈云彬等一行6人来到罗店中学,罗店中学张一德校长,陶仲元副书记等11人与之共同商榷优势互补的做法。
签约后法院将为学校家长开展法制讲座,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提供向“开庭审理”这样的实地考察观察机会。
罗店中学初二(2)班,王南尧同学荣获上海市爱的教育研究会组织评选的第六届金爱心学生标兵称号(全市仅十名),同时另一高中学生获得提名奖。 高二(3)班获得“金爱心集体”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