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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申报中学高级职务预先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开始

作者:宝山教育信息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5-05-18 16:50:56 点击数:

  经市教委领导同意今年申报中学高级职务需预先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提交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应与所申报的学科及任教学科相一致,同时必须是中级职务期间完成的。今年仍设立语文、政治、德育、教育教学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学、校外教育、职业技术专业教学、计算机教学、教育学心理学(教科研)、幼儿教育、跨学科教学21个学科组。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三年内有效。现将教科研成果鉴定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科研成果要求:   申报者应提交一篇(项)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代表作。教科研成果需在区县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区县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或为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材料一式四份,如是正式出版物需提交1份原件,3份有封面、正文组成的复印件。今年论文鉴定采用专家盲审的形式,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全部隐去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获奖、交流、课题等材料需附相关证明1份。   二、鉴定程序:   本人向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已发表或交流过等符合要求的教科研成果,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加盖公章后送往区教育职改办。   三、日程安排:   5月31日之前各学校按要求将收取的教科研成果送往职改办。   四、收费:   教科研成果每篇(项)收取鉴定费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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