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16 21:57:52 点击数:
各有关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非师范毕业生和本市师范毕业生教师服务期满待遇处理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于今年9月完成了对全区所有学校相关人员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现经市教委审核,已批准了第八次“从教师范生学费返还”、“从教非师范生提供一次性奖励”的人员名单。请各单位人事干部登录人事工作平台,下载“2013年从教师范生学费和非师范生从教一次性奖励发放名册”,按照名册最后一列“合计”金额进行发放。
注:本次发放核发统计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如人员及岗位已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人事科,同时按情况考虑可否继续申报核发。金额已由计财科下拨。
联系方式:
宝山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