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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教育系统第二届名师工作室职责与管理办法规定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2-10 00:09:24 点击数:

宝山区教育系统第二届名师工作室职责与管理办法规定

 

为进一步发挥本区教育名师的辐射引领作用,提高宝山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积极探索工作室运作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加大为本区教育服务的力度,现就宝山区教育系统第二届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与管理办法作出以下规定:

一、名师工作室职责  

1、制定计划和完成总结。主持人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以研究项目推进为主)、主要内容、学员分工安排、推进步骤、每月活动安排、预设成效等。完成工作室年度和任期总结报告。    

2项目引领。根据主持人的特长,确定研究项目,引领研讨解决学员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任期结束,完成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项目报告或论文,达到出版或在省市级杂志公开发表的水平。

3、带教学员。每个工作室主持人在任期内一般带教6--10名学员,采取个别与团队相结合的互动式、开放性的带教模式,提高学员专业水平。工作室活动时间为每月二次。主持人可采用讲课、组织研讨、现场指导、指导读书、专题研究、课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学员进行培养。

4、建立档案。负责建立学员成长业务档案,对培养的学员进行成长个案研究,全面了解学员的教育教学情况,针对各个学员的情况,帮助成员制订“个性化”的发展目标。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由名师和学员共同填好《名师工作室学员档案袋》,并作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提交人才办审核。

   5、学术交流。确定工作室研究课题,让学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共同完成课题研究或专题研究报告。每年组织1次工作室成员培养活动的现场展示和经验总结交流,以此带动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和该学科教学水平的提高。  

6、学员考核。负责本工作室学员的考核,采取过程评价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评定。并做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每年提交区教育局备案。  

7、宝山教育信息网,建立名师工作室专拦,并且向全区教师开放,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建立互动交流平台。关活动报道发专用邮箱shiziban@yeah.net。  

8、根据需要承担部分宝山区教师培训工作。

二、名师工作室管理

(一)经费管理  

1、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由教育局下拨。区教育局向每个名师工作室划拨专项经费5-10 万元,经费财务单列,专款专用。  

2、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工作室主持人。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研究性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工作室网页的维护;名师授课费以及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主持人助理的加班费、劳务费。其中 15%属主持人工作津贴。 

 3、名师工作室经费接受区教育局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二)工作室管理  

1、组织管理。“宝山区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受教育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2、学校职责。名师工作室一般设在主持人所在学校,专设工作室一间,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按统一格式挂牌。主持人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从办公条件、科研时间、工作协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应大力支持此项工作,对本校被录取参与工作室的教师提供各方面的便利。各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登录名师工作室,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教育科研交流活动。 

3、考核评价。建立名师工作室的考核评价制度。每个名师工作室都要根据“名师工作室职责认真做好名师工作室的年度考核总结工作,各名师工作室应填写《宝山区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评价情况表》,报区教育局人才办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教育局对认真履行职责,绩效显著的名师工作室进行表彰奖励;工作室所在成员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未能履行名师工作室职责,违反师德,从事有偿补课,有损教师形象及学校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名师工作室成员,经区教育局核实,解除其名师工作室成员聘约。

 

宝山区教育局

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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