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息公开 来源: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7-05-18 17:59:49 点击数:
各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随迁子女学校):
现将《宝山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宝山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小学中高年段
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附件
宝山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小学中高年段
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的要求,深化我区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小学生尤其是中高年级小学生的学业负担,自2016学年起,在我区小学阶段重点推进“落实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相关工作,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指导思想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基层学校和广大小学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促进学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13〕59号)的精神,按照上海市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的要求,扎实推进评价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
二、建立领导机制
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杨立红
副组长:陆荣林曹红悦
组员:张宝林 陈惠娟 沈伟 余亚萍
各校建立“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指南”研究与实施工作小组,领导学校有计划地贯彻落实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各校“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指南”研究与实施工作组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在总结小学低年级“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小学中高年级基于课程标准评价工作的改革和实践。
(一)明确工作任务
1.强调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的评价理念
组织学校和老师们认真解读课程标准,把握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年龄特征,合理设计评价目标、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在日常教学中,要养成关注每一位学生的习惯,通过观察学生活动、作业、测验等方面的表现,评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业成果等。要重视评价数据的统计、分析,如实反映学生达成课程标准要求的情况,以及学生的个体发展情况。
2.突出为了改进学习的评价功能
学校和教师要树立评价为了改进学习的基本观念,淡化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让评价有机融于日常教学。要根据评价内容进行分项评价,采用等第制和评语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明确、有针对性地反馈评价结果。要根据学生存在的问题,通过改进教学、个别辅导等多种形式,给予学生有效建议与精准指导。
3.倡导校本化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学校要依据评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设计符合课程特点和本校特色的评价方案,确定本校中高年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年、学期、单元等各个阶段的评价安排。鼓励学校设计具有校本特色的评价工具,如学习兴趣问卷、作业分析工具、日常观察记录工具等。学校可结合本校学生特点,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不同评价维度的表现水平标准,但最高表现水平标准要求不得超过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
(二)开展系列活动
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学院教研室将分别组织开展相关校长、教导主任、教师等各个层面的培训,组织学习,领会精神。教研室认真解读市教委教研室下发的《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帮助教师切实理解评价指南的基本理念、评价框架、评价实施建议等,掌握基于课程标准评价的内涵实质;指导各校有效开展学科教研和教学实践,具体落实评价是为了促进学生学习的核心理念。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1.开展“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2.开展“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命题研讨活动;
3.开展“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4.开展“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的主题论坛;
各基层学校加强“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项目研究与总结。
四、工作措施与保障
(一)多方联动
教育行政部门营造氛围,加强政策引导与监督管理;教研室负责解读《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教师业务培训与日常教学评价指导;学校层面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有效落实分项等第制评价,通过家长学校、社区教育委员会工作,扩大影响,形成社区、家长、学校合力,共同推进教学和评价方式的改革。
(二)项目引领
各学校根据《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要求,进行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项目研究,比如如何进行分项评价,采用等第与评语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如何结合学校的学情,做好校本化实施等工作。要求结合各学科的特点,作进一步的探讨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积极推广分享。区教育学院科研室做好项目研究指导与管理工作。
(三)专项视导
各学校要落实《小学中高年段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实施方案,在备课、教学、作业、批阅、评价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教研室在日常视导中,要特别关注中高年段评价指南的落实情况,在校本化实施的过程中及时提炼经验,特别要推广分项评价,采用等第制加评语的多元评价方法,通过研究逐步形成切实可行的评价案例。
(四)加强督查
区督导室将加强小学中高年段等第制评价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校的成功经验和有效的研究成果,及时解决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鼓励和表彰在等第制评价校本化实施中涌现的优秀学校和教师,并与学校考核评价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