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闫三矿 来源:上海大学附属学校 发布时间:2021-05-26 08:36:07 点击数:
如何用好教育惩戒?如何把握其尺度和温度?如何正确、适当地行使惩戒手段?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5月21日下午,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宝山区全体教职工进行专题线上培训,深入学习教育惩戒规则。上海大学附属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在学校多功能厅聆听了李老师的在线培训。
整场讲座,李老师围绕“教育惩戒要有尺度”“教育惩戒讲究适度”“教育惩戒更要体现温度”三大板块进行详细解读。他谈到:《规则》让教育惩戒有章可循,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违规这一突出问题,同时为有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他指出:惩戒教育是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技巧,是一把双刃剑,方式和程度把握不好,会带来伤害。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的时候,必须考虑学生对惩戒的可接受性、发展性。教师要能够判断惩戒对学生的影响,掌握科学的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遵循育人规律,因材施教、因材施惩,不可以搞一刀切。惩戒以爱为前提,惩戒是教育的艺术,更是爱的艺术。
在讲座最后,李老师总结道:没有惩戒的教育是纵容,只有惩戒的教育是粗暴。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必须共同努力,用好教育惩戒。大家都用了,且用好了,整个校园生态和教育环境就会得到净化,校园文化就会向好向上,教育管理就会回归到教育的本质育人上来。

线上培训结束后,刘校长希望全校教职员工在使用教育惩戒时,要始终明白教育惩戒的本质是育人,最终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品德和品质,帮助他们树立规则意识,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更不能损害学生的自尊心。他同时又强调了实施教育惩戒时切不可“越线”,严格落实“七个不得”,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惩戒源于爱,只为守护教育的温度;惩戒有边界,要把握方法与尺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才能推动上海大学附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对教育惩戒的尺度、力度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教师要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惩之有度,戒之有尺,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