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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局办32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9-24 17:44:03 点击数:

各学校:

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为做好迎接市规范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现就我区秋季开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检查时间

学校自查阶段:924日—930日,各校按照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认真对照以下自查的主要内容,结合《2014宝山区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自查表》,对20139月—20148月教育行风建设和收费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市级检查:201410月,抽查4所学校。

区级检查:201410月,抽查40所学校(提前两天电话通知)。

二、自查的主要内容

l.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是否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的问题;

2.违规补课并乱收费问题;

3.在职教师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补课办班的兼职行为及开展有偿家教问题;

4.代办服务性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等问题以及代办服务性收费结余未及时清退问题;

5.择校乱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或以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问题;

6.以举办提高班、特色班、亲子班、课后培训班等名义乱收费问题;

7.出租出借校舍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自行组织开办补课乱收费问题;

8.通过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问题;

9.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自费生、特长生等名义违规招生、违规收费,以及以民办学校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问题;

10.中小学治理教辅材料散滥和规范使用校本教材问题,是否存在为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资料,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的情况;

11. 中小学违规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商业性出国游学活动问题,违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到外地开展夏、冬令营活动的问题;

12.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及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13. 中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14.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落实情况;

15. 查处有关教育收费问题的信访件及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各校认真开展自查,按照自查的主要内容填写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表,于108日前以寄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交至宝山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一并报教育局纪检监察科。

电子邮箱:jyjjw2009@126.com   传真:66592901

地址:宝杨路158A413

 

附件:2014年宝山区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自查表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4年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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