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9-17 17:31:11 点击数:
各教育事业单位:
区档案局、区经委培训中心将联合举办2014年宝山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好本单位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专业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级机关、本区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国家监察部《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解析”、“撰写档案论文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从档案看吴淞文化”、“特殊载体档案管理”、“基于服务民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建设”、“中国档案源流”等课程。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9月24、25日、10月9、11、14日全天,
上课地点:宝山区经委培训中心4号楼底楼(县前街11号,友谊路33号旁进入)。
交通:728路、116路、160路、159路、711路、813路。
四、培训费用
35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午餐费、教材资料费等)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各学员填写《宝山区档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报名表不另印发,请在宝山档案网下载,网址http://bsdaj.baoshan.sh.cn“表格下载”),于
2、联系电话: 56564916 传真:56161393 联系人:吴鑫娜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发给上海市档案局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结业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注:培训场地有限,停车自行解决;新上岗人员无需培训。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