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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报考2015年教育硕士学位的通知(局办29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9-11 17:37:23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2015年市教委将继续委托华师大、上师大在“规培”教师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就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3、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4、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县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局同意报考的;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考办法

详见“华师大、上师大招生简章”。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在10月中旬前通知到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教师;

2、报名工作除按照“华师大、上师大招生简章”完成规定事项外,同时还必须符合《关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试行办法》有关要求,并由所在单位在1024日前完成材料送审(即《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攻读教育硕士申报表》<一式二份>和“个人课程表”上报给区教师进修学院徐宇宙老师)。

附件:

1、《关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试行办法》

2、“华师大招生简章”

3、“上师大招生简章”

(注:上述“附件”可到“人事工作管理平台”查阅)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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