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2-13 23:57:20 点击数:
各中小学校长:
请各校于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将修改后的学校章程文本(二份),在文本第一页的上方盖章后交督导室(教育局B楼309室)备案。章程核准备案登记表也一起交回。(民办学校除外)
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