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2-12 22:27:49 点击数:
各幼儿园:
根据沪教委财[2014]5号文件的通知,请各幼儿园于2月16日前在“园园通管理平台上”输入相关资助幼儿信息,园领导审核后上报;园长认真阅读本通知,落实相关人员共同完成此项工作,所有上报信息及相关表格须经园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月17日之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交财务片组长。(注意:报送的三张表格中2013年春季学期和2013年秋季学期分开填报,相关的资助金额及人数参照计财科下达的数字为准)。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表格下载
宝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