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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学校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局办55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25 17:36:05 点击数:

各学校、幼儿园:

冬春季是腹泻病,尤其是病毒性腹泻的好发季节。近期,本市多所学校接连发生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为加强我区学校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的防控工作,维护师生健康,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各学校应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卫生的职责和要求。学校作为责任主体,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和畅通学校传染病疫情和防控信息的报送和互通机制,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并积极配合卫生机构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二、落实学校日常防控措施。学校应落实晨检和全日健康巡查,做好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要进一步加强校内饮食、饮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晨检工作,加强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的过程管理,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学校应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设备,督促学生勤洗手、正确洗手,并落实好教室、食堂、厕所等重点公共场所和环境的预防性消毒及通风。

三、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实传染病“联防联控联处联报”工作机制,学校应巩固完善“疫情报告人”制度,一旦发现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和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等,按照要求及时报告。

四、做好调查与处置。一旦发生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各学校应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和病例救治,落实健康教育、学生居家和返校管理等工作;同时,做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解释,加强舆情监测并积极做好应对。

五、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加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腹泻病防控知识,培养学生养成健康饮食饮水、“勤洗手、正确洗手”的个人卫生习惯。

请各单位于1231日前把开展腹泻病防控知识宣教活动、洗手设施设备和预防性消毒措施落实等情况的汇报发送到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邮箱:bsjyws@163.com

近期,区教育局将会同区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对学校传染病防控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宝山区教育局

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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