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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系统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优秀单位评选的通知(局办46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0-30 21:36:29 点击数:

有关本系统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优秀单位评选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我局将开展2013年度宝山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评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二、评选内容:

1.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依照《宝山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页面规范》文件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通过我局建设的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模板搭建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有条件的单位可参照文件要求在本单位网站上自行开发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与本单位网站之间的链接以及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2.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参照《宝山区中小学<公开信息目录>分类设置参照标准》或《宝山区幼儿园<公开信息目录>分类设置参照标准(试行)》,充实、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特别是对公众关注的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籍管理、师资招聘等方面热点信息的网上公开。

3.网上互动交流。网上咨询、校长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信息公开申请等实现在线提交、回复功能,咨询或信访结果要在前台有显示;结合公众关注度高、咨询量较多的热点问题或新出台的政策,编写便民问答;充分利用家校互动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密切与家长、学生的联系;发布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地址和电话等相关信息。

三、评选形式:

初评以“单位自荐、网上检测”为主,复评以“现场评议”为主。

1.“自查推荐由各单位按照评优指标(见附件1)自行对照检查和评价,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自荐报告(附自评表及相关制度建设材料)报送我局。

2.“网上检测由我局组织人员对照单位自荐材料,上网核实。

3.“现场评议由我局组建评议组,负责实施现场的评议。评议程序为:单位陈述、演示,评议组提问,参评单位答辩,评议组评分。

4.评优结果由我局综合自查、网上检测和现场评议的得分后得出。

四、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自查:20131111130日。

2.网上检测:2013121日至2013127日。

3.现场评议:2013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20143月。

五、评优材料上报

为配合本次评优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单位将2013年度自评表(见附件1)、评议自荐报告及所附材料于20131130日前书面报送至我局。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优工作。)

联系人:郭丽芳;地址:宝杨路158A102;

联系电话:66592596;电子邮箱:bsjyj@126.com

 

附件1:2013年度宝山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自评表》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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