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0-21 19:51:50 点击数:
各学校: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审定)、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沪人〔1999〕8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人〔2004〕12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宝山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
2、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现在普教系统教师岗位上任教的,须按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参加转岗评审。
3、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地理、生物、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幼教、跨学科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德育(一、二)、教育管理、教育和心理、特殊教育以及社区教育等23门学科
二、申报要求
(一)、高级职务申报要求
1、申报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文件中的评聘条件,其师德、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学历、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等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且其教科研成果已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2、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若干事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9〕51号)文件精神,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要加强学校的考核,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要对上报的申报人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聘用已满额的学校,鼓励这些学校的教师向岗位有余额的学校流动,并积极做好跨校评聘的相关工作。跨校评聘原则上在半年内完成跨校单位的聘用工作,且人事关系进行划转,工资从实际聘用月起算。经跨校评聘取得任职资格人员须在跨校单位任职满三年后方可调离,若提前调离,将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有关文件精神,对去年申报未通过的教师如今年再次申报提出更高的要求:(1)取得国家级及市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并具有个人证书;(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市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2〕56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破格年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5、今年德育学科组继续细分为德育一、二组,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少先队辅导员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以下三类人员可以申报德育二组(少先队教育专业):(1)各初中、小学在岗专职从事少先队教育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分管少先队教育的党政干部。(2)各区县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员。(3)各初中、小学担任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累计满8年,在少先队教育、少先队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队集体曾获区县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本人曾获区县级及以上少先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今年新增社区教育学科组,根据市教委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可申报社区教育学科:(1)机构范围: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应是在区(县)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包括挂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中,专职从事社区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未挂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不属于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的范围。(2)教师资格要求: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3)课时量要求:社区教育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周14课时为满教学工作量。活动型课程、学习团队指导等以每小时折算1课时计算。校领导平均每周课时不应少于2课时。
其余申报条件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文件中的评聘条件
7、根据市教委文件相关精神,
(二)、中级职务申报要求
1、申报中级职务的教师,应符合《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本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文件中的评聘条件,其师德、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学历、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等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2、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人[2004]128号)精神,中级职务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要加强学校的考核,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要对上报的申报人提出推荐意见。
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有关文件精神,对去年申报未通过的教师如今年再次申报提出更高的要求:(1)取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并具有个人证书;(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区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3)至少独立撰写并公开发表在市级刊物上的论文1篇。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各级评聘机构的建立
1、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及教师职务评聘监督小组
10月底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及教师职务评聘纪律监督小组。于30日前将名单交职改办备案。
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由5至9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聘任委员会中应有教代会或工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具体工作职责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之附件1)。
教师职务评聘纪律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评聘委员会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
2、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宝山)
11月初完成组建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宝山),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宝山)成员以宝山区为基础,同时聘请外区专家不少于40%。
宝山区组建的高评委下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七大学科评议组。
3、宝山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审核领导小组
11月初成立宝山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学科组成员,负责宝山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幼教等学科的评议。
(二)、高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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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月中、下旬,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学科评议组审阅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对申报人进行随堂听课、专业答辩和面试(笔试),进行综合评议,并报高评委审定。
9、12月,高评委在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作出审定意见。
10、高评委的结果送市人保局上网公示,上网公示结束,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11、市人保局向确实无异议的符合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统一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12、学校对获得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聘任。
(三)、中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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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月下旬——12月上旬,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学科评议组审阅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人的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评议,并报中评委审定。
7、12月下旬,中评委对申报对象进行审定
8、审定结束,教育局对无异议的符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学校,学校聘任。。
9、实验师职务评聘参照中级职务评聘。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