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12 23:14:05 点击数: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现依照市教委“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行动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就区“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陶行知“教学做合一”思想,坚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基本理念,坚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方向,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丰富学校办学内涵,提升学校办学品质,积极推动学校在教育价值观、教育质量评价、学生培养模式、教师专业成长、教育管理方式的转型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以“新优质学校”的创建为契机,通过“分类推进、重点突破、滚动发展”的策略,形成一批坚持学陶师陶在制度建设、管理模式、课程建设、学科教学、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方面有实效、有特色、有价值的优质学校,辐射并引领区域内学校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教育价值观和质量评价观。
三、创建原则
(一)学校主体原则。鼓励学校自愿申报、主动创建,科学设计发展目标,选择发展策略,解决发展瓶颈问题,形成自我规划、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项目引领原则。注重创建过程,立足时代发展特征、教育改革趋势和自身发展实际,确立能带动学校教育改革的实验项目,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调整、丰富完善实验项目,形成办学特色。
(三)重点突破原则。通过项目引领,探索科学发展的有效路径,解决发展的瓶颈问题,寻找和确定新的生长点,使创建过程成为学校工作持续改进的过程,促进学校自我超越、健康发展。
四、创建要求
“新优质学校”是指坚持依法规范办学,践行素质教育理念,主动聚焦内涵发展,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不断创新内涵发展机制,积极探索教师德业兼修本土化教学实践形态,形成一批教育理念现代、办学风格独特、教育特色鲜明、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有示范价值的义务教育学校。
(一)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和家长委员会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形成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自主发展、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二)坚持育人为本。构建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创设有效互动的教学环境,关注学生健康成长,深化体教、文教、科教、医教结合,立足陶行知教育思想,开展宝山区“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主题实践活动,打造幸福校园,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坚持改革创新。创建学校要以项目实验为抓手,深化信息化应用,聚焦“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评价改革”、“教师发展”、“学校文化”等要素开展改革实验,创新教育教学发展模式,构建校本课程体系,创造出有利于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新鲜经验和实验成果,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五、创建步骤
“新优质学校”的创建周期为三年,以学校自主探索实践,解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学生成长中的实际问题为主,由规划论证、中期评估展示研讨和绩效评估三个阶段推进。
(一)规划论证。学校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向区教育局提出宝山区“新优质学校”创建的书面申请。区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规划论证。
(二)中期评估展示研讨。通过规划论证的学校按照创建要求,修改和完善创建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项目的落实和推进,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和交流研讨活动,梳理和提炼办学智慧。规划论证一年后,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并进行中期评估,推动全区典型性教育智慧的传递与辐射。
(三)绩效评估。创建第三年,评审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组对学校进行绩效评估。
六、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13年6月):宣传培训,学校向区教育督导室提出创建区“新优质学校”的书面申请。
2.规划论证阶段(2013年9月):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区“新优质学校”创建学校进行规划论证,确认首批项目创建学校。
3. 动态展示及中期评估阶段(2014年9月):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全区性的“新优质学校”创建展示研讨活动,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创建学校进行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情况,按照分类推进原则,组建若干学校发展群,确立第二批项目创建学校。
4.绩效评估阶段(2015年3月):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创建学校进行终期评估。
5.成果集中展示阶段(2015年6月):以项目发展群的形式,集中展示“新优质学校”创建项目成果。
七、创建保障
(一)组织保障。教育局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创建的申报、评估和创建工作总结等各项工作。学校要成立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方案和规划制定、实施。
(二)机制保障。组建项目专家组,帮助开展项目评审、咨询论证和绩效评估工作;组建由“新优质学校”创建学校校长为主持人的“创建共同体”,通过展示研讨活动推动学校之间的互动交流,促进学校提炼经验、凝练亮点、辐射推进;区教育局在师资培训、专家引领、骨干教师培养、特色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创建学校支持和指导。
(三)经费保障。建立“新优质学校”创建专项资金,每学年拨付。对在互动生态推进层面开展的研讨活动进行质量评价,绩效评估后将对“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
附件:1.宝山区“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