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30 17:40:12 点击数:
各学校:
根据《宝山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学陶师陶”活动的意见》及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宝山区教育局、宝山区语委办决定在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陶师陶,共享成长”诗歌征集及朗诵评比活动,现将有关比赛通知如下:
一、比赛安排
本次活动共分为两阶段:诗歌征集阶段、诗歌朗诵阶段。
二、比赛内容、形式
(一)诗歌创作征集阶段
1.征稿主题:学陶师陶共享成长
2.征稿对象
教师组(中、小、幼教师)
学生组(初中、高中)
3.征稿要求
题目自拟,要求原创,结合陶行知教育思想,联系本职工作和学校生活进行的诗歌、散文等可具朗诵性质的稿件为主。杜绝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教师及学生投稿分别不超过6篇。
4.投稿方式
(1)请各参赛学校填写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bsyw2008@126.com
(2)作品文字稿(A4纸打印,作品背面写明参赛学校、姓名)交至宝山区教育局A211室 (
联系人:米维艳 66592862
5.征稿日期
(二)诗歌朗诵阶段
1.比赛内容
第一阶段参赛获奖作品(入围学校选派相应组别选手参加)。需脱稿,不配乐,时间4分钟以内。
2.比赛时间
2013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比赛形式
现场朗诵比赛(个人、集体)
(三)比赛评奖
两个阶段比赛各设等第奖及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附件:
宝山区教育局
宝山区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