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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中小学中设立“少先队活动课”的通知(局办33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29 18:00:06 点击数:

各中、小学:

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德2012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从2013学年第一学期起在全区中小学课程设置中专设“少先队活动课”,具体操作如下:

小学(1-5年级):在“快乐活动日”4课时中,安排一课时为“少先队活动”,作为必修课列入课表。

中学(6-8年级):在“探究性课程”2课时中,安排一课时为“少先队活动”,作为必修课列入课表。

请各校于94日(周三)前,将各校的课表(加盖校章)寄送至:宝山区教育局少工委办公室(宝杨路158A409),联系人:王燕平,邮编:201999

特此通知!

 

少先队宝山区工作委员会

宝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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